丹阳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指南
日期:2022-03-08 浏览 1441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规范就业见习行为,提升就业见习质量,根据《关于印发〈丹阳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72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现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习基地是指依法运营,具备提供见习服务能力,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实岗锻炼机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申报:(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原则上登记注册1年以上;(2)能够提供一定规模的见习岗位,见习岗位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3)制定与见习岗位相匹配的见习管理方案,配备相适应的指导老师;(4)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5)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登陆江苏智慧人社网办大厅(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就业创业板块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专区,点击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子目录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文件》。丹阳市人社局将视申报情况定期公示审核结果。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571182  郦国俊     QQ:191158598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38日  


关于印发《丹阳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7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