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09 浏览 761

关于开展2018年度镇江市有突出贡献

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激励各类人才在创新引领发展中建功立业根据《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镇政办发〔20037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以近3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

注重选拔在自然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成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注重选拔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

注重选拔在传统工艺、古建技艺、现代农技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经营能人、生产能手,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乡土人才。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镇江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在镇单位及非公企业)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 (不含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已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 不再参加选拔。

三、选拔条件

申报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一线岗位上辛勤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各类申报对象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对象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未达高级而实绩特别突出者也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并经过实践证明,其成果转化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并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4.在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有创见性,对我市在该领域的发展有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奖项,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5.主持的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结合,促进我市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市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同行肯定的;

7.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8.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9.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地位的;

10.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市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市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11.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能够组织领导和亲自参与了企业内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的。

(二)高技能人才

申报对象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市内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的;

3.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制造工匠、省技术能手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

(三)乡土人才

申报对象在所属行业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具有一定的资质,在行业领域内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当层次水平;

2.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在行业内处于顶尖水平。

四、选拔名额和奖励措施

2018年度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名额不超过40名。

由市政府公布并颁发证书,授予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免征个人所得税。入选专家将优先推荐参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家的选拔。

五、申报材料

()《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五份(其中,两份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另三份单独报送)。

()《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份。

()推荐人选附件材料一式两份:(1)近3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2)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的材料;(3)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4)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附件材料须编写目录,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报送人选个人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具体表格和封面可登录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enjiang.gov.cn),按照政务公开”“材料下载”“人事人才”“人才开发栏目顺序点击下载。

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430

联系电话:86926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