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丹阳市大学生暑期实习岗位的通知
日期:2024-05-27 浏览 1161

各用人单位:

为推动驻丹高校及丹阳籍大学生开展暑期实习活动,现征集暑期实习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对象

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备较强综合素质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具体包括在丹高校暑期留丹、镇江籍暑期返丹、暑期来丹的大学生。


二、实习时间

20247月至8月(具体实习期限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原则上为暑期中的1个月)。

最迟上岗时间为715日。


三、活动安排

(一)实习岗位征集(611日前)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实习岗位需求表(附件1),于611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373825579@qq.com,命名主题为“单位名称-实习岗位需求表”。

(二)岗位发布及大学生招募(6月中旬)

1. 通过“丹阳人社”“丹阳人才网”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实习岗位。

2. 应聘大学生于626日前,至指定平台完成报名。

(三)人岗匹配“双选会”(6月下旬)

6月下旬开展大学生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双选会”,按照“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实习单位与实习人员进行双选活动,双方达成一致后现场签订《实习责任协议书》,安排上岗实习。

(四)实习阶段(7月-8月)

1. 各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应工作,包括进行岗前培训、配备实习导师、进行工作指导等。实习期间,主办单位将对大学生在岗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管理。

2. 参加暑期实习的大学生在实习期内要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要求,保证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不得无故离岗。

3. 各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应突出社会公益性,降低岗位需求门槛,以鼓励和引导在校大学生走向社会,提高实践能力,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知识、能力。实习工作结束时,由各实习单位出具《实习工作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


四、保障措施

1. 实习学生工作日午餐由实习单位提供,给予实习大学生一定量的工作补贴、就餐补贴和差旅补贴,实习补贴建议不少于1000元/人/月。

2. 实习时间原则上为暑期中的1个月,具体实习起止时间以及是否延长实习期由用人单位与实习学生协商确定,实习单位应在实习生上岗前,为其办理赔付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期限应与实习期相吻合。

 

联系人:林之淞

联系电话:0511-86571182;邮箱:373825579@qq.com

 

附件:

1.  2024年丹阳市大学生暑期实习岗位需求表.docx(点击下载)

2.  实习工作意见反馈表.docx点击下载)

 

丹阳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2024527日